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被骗罪
来源:    发布时间: 2014-02-14 10:30   2289 次浏览   大小:  16px  14px  12px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构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具有以下特征:1、犯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本罪在主观方面主要是过失,也有部分是由间接故意构成。3、本罪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实施了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而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被诈骗的行为。4、行为人实施的行为只有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才构成本罪。《刑法》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的条文规定:第四百零六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立案标准:《立案标准》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2、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重特大案件立案标准:《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标准(试行)》规定,(一)重大案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二)特大案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百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