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人深夜遭入室抢劫 持刀砍伤抢劫者
来源:    发布时间: 2014-02-18 01:05   2631 次浏览   大小:  16px  14px  12px

八旬独居老人深夜遭遇80后男子打劫,凭着机智,老人不仅找准时机开灯认出了劫匪,还在邻居的帮助下将其擒获。11月18日,临澧法院对这起入室盗窃转化为抢劫的案件进行宣判,一审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

  2013年4月28日,临澧县望城乡看花村农民王某因外出打工无路费,遂起意盗窃。他认为同村张某某已年过八旬,且独自居住,应该容易得手。于是当晚11时许,王某携带一把尖刀攀爬防盗网进入张家。此时,张某某正在房间睡觉。

  王某在张某某卧室内翻找财物时,以为被张发现,遂用双手掐住其脖子威逼交出现金,两人扭打在一起。张某某自知年迈体力不如王某,便急中生智问“年轻伢,你是不是要钱”并答应给王拿钱。被放开后,张某某找准时机打开灯,认出了劫匪是同村王某。在佯装拿钱之际,张某某找到一把蔑刀向王某头部砍去。

  王某受伤后,伸手抢张手里的蔑刀,二人再次拉扯在一起。

  张某某感觉体力不支,再次问王某300元钱够不够,王某知道自己已被认出,同意只要300元,且称这钱当是借款,并松开双手。张某某说“借钱可以,但要有中间人作证”。随后,张某某利用出门找见证人之机,喊来邻居将王某擒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入室盗窃过程中,误认为其盗窃行为已被人发现,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致被害人张某某轻微伤,其行为已转换为抢劫罪。王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因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取得财物,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王某针对老年人犯罪,可以酌定从重处罚。据此,该院遂根据王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