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女儿再嫁把外孙卖了涉嫌拐卖妇女儿童罪
来源:    发布时间: 2014-03-04 20:28   4189 次浏览   大小:  16px  14px  12px


为了让离婚的女儿再嫁时不带“包袱”,农民高某竟然将未满月的外孙卖给了别人。日前涉嫌拐卖妇女儿童罪的高某被夏邑县公安局杨集派出所依法拘留。



  2010年年初,高某的女儿小花(化名)因与丈夫感情不和离了婚

为了让离婚的女儿再嫁时不带“包袱”,农民高某竟然将未满月的外孙卖给了别人。日前涉嫌拐卖妇女儿童罪的高某被夏邑县公安局杨集派出所依法拘留。

  2010年年初,高某的女儿小花(化名)因与丈夫感情不和离了婚,当时小花已怀有6个月的身孕。2010年3月,小花产下一子。考虑到小花以后还要嫁人,高某怕女儿带着个孩子不容易找婆家,就以2.3万元的价格将刚出生的外孙卖给了杨集镇结婚几年一直未生育的朱某。朱某对这个从天而降的“儿子”如获至宝。今年2月27日,在“儿子”将近两岁时,朱某到派出所要求给“儿子”入户,但民警要求其出示出生证等相关证件时,他却一样也拿不出来。在民警的追问下,朱某只好承认“儿子”是花2.3万元买来的。民警顺藤摸瓜,将高某抓获。

在派出所高某后悔地说:“都怪我糊涂啊,俺哪能用外孙换钱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