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罪与刑讯逼供罪的界限
来源:    发布时间: 2014-04-07 08:24   4037 次浏览   大小:  16px  14px  12px
两者都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的犯罪,实践中往往互相牵连,容易混淆。两者的区别在于:


1.主体要件不同。



前者是一般主体,后者只能是国家司法工作人;



2.犯罪对象不同。

两者都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的犯罪,实践中往往互相牵连,容易混淆。两者的区别在于:

1.主体要件不同。

前者是一般主体,后者只能是国家司法工作人;

2.犯罪对象不同。

前者是一般公民,后者只能是被控有违法犯罪行为的犯罪嫌疑人;

3.犯罪行为表现和目的不同。

前者是以拘禁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后者是对犯罪嫌疑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如果两罪一起发生,互有关联的,一般应按牵连犯罪从一重罪处理。非国家工作人员有类似“刑讯逼供”等关押行为的,不定刑讯逼供罪,可以非法拘禁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