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罪走私普通物品罪的客观要件
来源:    发布时间: 2014-04-08 15:17   3892 次浏览   大小:  16px  14px  12px
1、非法运输、携带或邮寄武器、弹药等违禁品以外的其他货物、物品进出境。


根据修订后的本条的规定,只有非法运输、携带或邮寄武器、弹药、核材料、伪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贵重金属、珍稀植物、淫秽物品等违禁品之外的 其他货物、物品的,

1、非法运输、携带或邮寄武器、弹药等违禁品以外的其他货物、物品进出境。

根据修订后的本条的规定,只有非法运输、携带或邮寄武器、弹药、核材料、伪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贵重金属、珍稀植物、淫秽物品等违禁品之外的 其他货物、物品的,才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2、擅自出售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捐赠进口货物和物品,以及假借捐赠名义进口货物、物品

3、间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行为

根据本法第155条的规定,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一般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或者在内海、领海运输、收购、贩卖国家限制进出门的货物、物品等以外的其他违禁品,数额较大,没有合法证明的,以及伪造、买卖海关单证及进出口许可证用于走私一般货物、物品的应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