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发未成年人性犯罪的重要原因
来源:    发布时间: 2014-04-10 15:11   3209 次浏览   大小:  16px  14px  12px
1、过分宠溺的家庭


过分宠溺的家庭,未成年人容易以自私的、任性的态度不顾社会道德、法律规范去追求自己的目标,从而成为受害者或害人者。这类少年如父母是领导干部或大款之类的人物,则表现得更为突出。



2、简

1、过分宠溺的家庭

过分宠溺的家庭,未成年人容易以自私的、任性的态度不顾社会道德、法律规范去追求自己的目标,从而成为受害者或害人者。这类少年如父母是领导干部或大款之类的人物,则表现得更为突出。

2、简单粗暴的家庭

简单粗暴的家庭,其子女最容易形成粗暴冷酷的性格。这种少年在处理人际关系的矛盾时很容易发生粗暴的攻击行为,并由此导致性犯罪。

3、父母离异家庭

父母离异家庭,很容易使未成年人处于无人监管的状态,从而导致性犯罪。据《法制日报》2000年11月30日报道,一个花季少女之所以成为强奸犯就是父母离婚后疏于管理的结果。

4、缺少温暖的家庭

缺少家庭温暖的未成年人,心灵会发生扭曲,导致仇视社会、仇视他人的性格,如果得不到及时的关爱,走上性违法甚至性犯罪的道路是迟早的事情。

5、父母不检点的家庭

父母本身不检点的家庭,如父母有婚外恋、包二奶、包二爷等情况,会使未成年人对父母极度失望,或耳濡目染使之对男女之事淡而处之,从而可能走上性犯罪道路。

6、自由放任型家庭

自由放任型家庭,即父母不履行教育子女的义务,对子女听之任之,不管不问,放任自流。这种家庭教育方式容易使家庭成员之间关系冷漠、疏远、互不关心,使孩子形成扭曲的心态,性格内向、怪癖、冷酷、自私。一旦受到外界刺激,易产生偏激行为而导致性违法甚至性犯罪。这种类型主要发生在我国农村地区和城里部分经商或父母文化程度较低的家庭。这主要是由于家长文化水平低,法制观念差,受“拜金主义”影响,只注意满足孩子的物质需要而忽视思想教育,或只注意孩子的学业成绩而对思想教育不管不问,或干脆让孩子弃学经商。

7、经济贫困的家庭

部分经济贫困家庭的女孩以卖淫为“职业”,并且教育改造的难度很大。这类家庭主要是指城市下岗职工和经济落后的农村尚未脱贫的家庭。这些家庭父母无稳定收入,又无挣钱致富的技能,谋生艰难,小孩中途辍学的很多,若是家中再有一个病人,则更是雪上加霜、债务累累。这类家庭很容易促使孩子很早涉足社会,外出打工。由于缺乏正常的家庭生活和文化教育,他们中很多人误入犯罪群体中,男性青少年多半以行窃、诈骗为营生,女性青少年则以卖淫为“职业”,而且这些人违法犯罪的意识很浓厚,改造教育的难度很大,抓了放,放了抓,不思悔改,重操IEl业,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