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合同诈骗400余万元,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
来源:    发布时间: 2019-08-12 19:21   8747 次浏览   大小:  16px  14px  12px

案情简介:犯罪嫌疑人姜某向天津某某公司称其所在的青岛某传媒公司已取得举办2018年薛某某巡回演唱会的授权并答应可以交给天津某某公司负责具体运作,后天津某某公司与青岛某传媒公司签订《巡回演唱会合作框架协议》并收取天津某某公司400余万元费用,犯罪嫌疑人姜某将400余万元用于归还欠款。因姜某迟迟未将演唱会举办权交于天津某某公司,天津某某公司以姜某涉嫌合同诈骗罪到公安机关报案,20189,犯罪嫌疑人姜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律师工作:姜某的亲属到天津融耀律师事务所委托王朝阳律师作为姜某的辩护律师。王律师到看守所会见姜某了解案情后,初步认为姜某在本案中缺乏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目的及是否具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存在疑点,需要结合案卷证据详细分析。本案在审查起诉阶段,王律师及时到检察院阅卷,综合分析本案证据后,认为姜某在本案中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存在诸多疑点不能合排除,并向检察院提交了法律意见书,建议检察院对本案做出不起诉决定。检察院经审查并两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后,仍然认为公安机关认定姜某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对姜某不起诉。201965日,王律师与姜某的亲属一起到看守所接姜某回家。

    姜某被无罪释放后,对王律师的辩护工作给予较高的评价,并发来感谢信(原文):“尊敬的王朝阳律师:衷心的谢谢您!您是我一生的恩人也是我全家人的贵人! 在您苦心钻研、绞尽脑汁并经历了近9个月的努力与坚持下,最终我这场可以说是无人敢接、或者说困难重重的官司被您全盘扳回并无罪释放!我的清白之身终于得到了挽回!千言万语难以表达我现在内心的激动与喜悦。打了这场官司的我才明白,整个官司下来身心疲惫,整整将近9个月的时间里,我都处于痛苦和焦虑的等待中,失望与希望纠缠。您就像我的救命稻草一样,从我已经放弃希望处于绝望中,到我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您的身上,您的精神压力可想而知。是您的坚定与正义让我有了走出看守所的希望与曙光。现在,拿到这一纸释放书,我不知道用何种方式才能表达对您的感激之情,自己仿佛获得了新的生命。所以,在此我衷心的感谢您的尽职尽责,大义顷天。也代表所有曾得到过您帮助的人,再次说声“谢谢”,您的付出我们无以回报。且在此也要感谢一下检察院的正义执法,正是有了你们的光明正义、辛勤无私,才有了社会的安定与繁荣,谢谢你们!最后,我代表我和我的家人对王律师与公检法部门为我们所做的一切再次表示感谢,祝王律师和您的家人身体健康,工作顺利,继续创造新的奇迹!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