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贷款罪规定的重大损失是客观处罚要件
来源:    发布时间: 2022-01-26 15:01   1005 次浏览   大小:  16px  14px  12px
  从刑法理论上分析,骗取贷款罪应是结果犯,其中的构成要件结果是“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而不是指“重大损失”。因为“重大损失”不属于构成要件结果,只要符合构成要件的欺骗手段取得金融机构贷款,就成立骗取贷款罪,但是,仅此还不能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只有具备“重大损失”这一客观处罚条件时,才能科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