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黄建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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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被告人饶某与被害人占某发生打架,经鉴定被害人占某的伤情评定为轻伤二级,饶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由公安机关执行关押在看守所,公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后,饶某与受害人自行达成刑事和解协议,
和解协议内容包括以判处缓刑为前提的分期履行赔偿款并由被害人占某出具刑事谅解书。法院在查明犯罪事实,考虑被告人饶某具有坦白情节有悔罪表现,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且被害人占某有一定过错,对被告人饶某依法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被告人饶某被判处缓刑后,却因故未能按时履行和解协议规定的内容,被害人占某到法院请求撤销缓刑,要求强制执行和解协议的民事部分。
【分歧】
对于本案中饶某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行为应该怎样处理,有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该案中被告人与被害人达成的和解协议是以被害人出具谅解书,被告人被判处缓刑为条件的分期履行赔偿款协议,被告人被法院判处缓刑后却不履行协议,法院判处被告人缓刑是充分考虑被告人取得被害人谅解,现因被告人的不诚信行为,一种“伪装悔罪”的表现而被判处缓刑,法院根据和解协议而做出的案件处理决定理应被撤销即撤销被告人饶某的缓刑,且因法律未明确规定刑事和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而告知被害人就民事部分另行起诉。
第二种意见认为,该案中被告人与被害人达成的刑事和解协议,因被告人被判处缓刑后不履行协议,因被告人饶某的行为不属于撤销缓刑的规定条件,为了维护司法公信力和生效司法文书的既判力,法院不能撤销被告人饶某的缓刑,对于民事部分为了节省诉讼资源,提高诉讼效率,刑事和解协议具有和民事调解书同样的法律效力,刑事和解协议被害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管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一、法院是否应该撤销被告人饶某的缓刑
刑事和解协议对被告人饶某被判处缓刑的一种什么关系?是否是未达成刑事和解协议被告人饶某不能被判处缓刑,或者是即使被告人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协议仍不能判处缓刑?刑事和解协议刑事处罚部分对法院判处被告人饶某缓刑的是否有约束力?这些问题对于被告人违反刑事和解协议,法院应该采取怎样的处理措施有着重要意义。从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来看,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最高人民法院适用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规定“对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符合非监禁刑适用条件的,应当适用非监禁刑;判处法定最低刑仍然过重的,可以减轻处罚;综合全案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除刑事处罚。”从刑诉法规定来看,刑事和解协议似乎对公安司法机关不具有明确的约束力,因公安司法机关是可以如何行为而不是应当如何行为。但是从最高院司法解释来看,刑事和解协议则对法院有一定约束力,因其规定法院应当如何行为。但是我们从最高院的司法解释规定符合非监禁刑适用条件的,应当适用非监禁刑,这一表述来看,虽然刑事和解协议达成和法院的行为是应当,但是法院仍应在被告人是否符合非监禁刑适用条件,比如被告人如果是累犯,即使被告人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协议仍不能适用非监禁刑,刑事和解协议仍不能突破法律适用的的有关规定。因此,本案被告人饶某被法院判处缓刑,是因为其符合非监禁刑的适用条件,只是达成刑事和解协议,法院应当判处非监禁刑,如果未达成刑事和解协议,法院在综合考虑全案各情节和被告人饶某人身危险性后对被告人饶某判处缓刑,仍是可以的。因此,从这一角度来看,刑事和解协议的达成,只是使法院在对被告人判处缓刑更为明确而已。既然刑事和解协议对法院判处被告人缓刑并无决定性影响,被告人被判处缓刑后对于刑事和解民事部分不履行并不能直接导致法院对判处被告人饶某缓刑的处理决定予以撤销。
刑事和解协议的不履行不能导致法院直接撤销被告人饶某判处缓刑的判决,那其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缓刑撤销的条件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的撤销缓刑的条件是违反禁止令,情节严重的;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受到执行机关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从以上法律规定可知法律对于判处缓刑后的撤销条件更多的是从监管角度和社区矫正人员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来予以设置,并无刑事和解协议不履行的这一条件,因此仅从缓刑撤销的法律规定条件来看,刑事和解协议不履行并不导致缓刑判决被撤销。
为维护司法的公信力和生效裁判的既判力,法院也不应该因刑事和解民事部分不履行而撤销对被告人适用的缓刑,且这是法院对刑罚专有权的行使,不应当事人的协商而改变。
二、刑事和解协议不履行民事部分应如何救济
刑事和解协议不履行民事部分是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从法理上,刑事和解协议民事部分的法律效力应当认定和民事和解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且刑事和解协议中对赔偿、补偿、赔礼道歉等的约定,不需要经过司法实质裁决,而只需要通过形式上的确认即可。如果不认定刑事和解协议民事部分和民事和解书具有同等效力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而要求被害人另行提起起诉,则会造成刑事和解协议被告人不履行协议被判处缓刑这一有利情况且不能撤销,民事赔偿部分又得到时间拖延甚至不履行的这一与行为人不从自身违法行为获利的原则相悖的局面,这对于刑事和解协议的被害人是极为不公正的。
从法律规定上,从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来看,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法院在判处被告人缓刑的判决书中对刑事和解协议已予以了确认并作为证据予以了认定。因此,法院主持制作的刑事和解协议书,其民事部分应和民事和解书具有同等效力,刑事和解协议被告人不履行,刑事和解协议被害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综上,为了刑事和解的效果,一般要求刑事和解协议要即时履行,但现实生活中为了能更多的解决纠纷,刑事和解协议双方考虑现实情况也会达成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此时,刑事和解协议履行的不确定性,尤其是在刑事和解协议被告人被判处缓刑后不履行协议民事部分的情形下,法院应如何处理能达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这是值得深思的问题。刑事和解协议被告人是否适用非监禁刑,因刑罚的专有权属于法院,不因刑事和解协议双方协商对法律适用发生改变,因此不管是在适用非监禁刑还是撤销非监禁刑都是法院依据法律规定予以适用,刑事和解协议被告人被判处缓刑后不因协议的不履行而被撤销。为了提升诉讼效率,对于刑事和解协议应认定其民事法律效力,刑事和解协议被害人可以就民事部分申请强制执行。为了今后申请强制执行依据的法定性,法院就刑事和解协议应予以司法确认,并制作刑事和解协议书,并在制作的过程中告知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为今后协议的履行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
(作者单位:江西省金溪县人民法院)
刑事辩护案件判决公告
最新: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二审改判五年有期徒刑。
最新:贩卖毒品案,一审判决11月有期徒刑。
最新:走私毒品案,判决缓刑!
涉嫌合同诈骗400余万元,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
指控乔某某贩卖毒品罪,一审法院认定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决一年有期徒刑。
贩卖、运输11公斤冰毒,一审判决死刑,二审改判死缓。
最新:贩卖、运输11公斤冰毒,一审判决死刑,二审改判死缓。
最新:王某某组织卖淫罪,判决五年有期徒刑;
最新:刘某某持械聚众斗殴案,判决缓刑;
最新:赵某某容留卖淫案,判决一年四月有期徒刑。
最新:张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判决一年六月有期徒刑。
最新:张某某抢劫案,金额巨大,判决四年有期徒刑。
最新:徐某放火案,判决3年有期徒刑。
最新:王某某贩毒100克,判决11年有期徒刑。
最新:赵某某贩卖毒品案,3500克,判决死缓。
最新:孙某某走私普通货物案,判决缓刑。
最新:孔某某行贿案,判决缓刑。
最新:耿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判决缓刑。
最新:何某某故意伤害案,判决缓刑。
最新:刘某抢夺(手机)一案,判决7个月有期徒刑;
最新:王某贩卖毒品100克,一审判决11年有期徒刑;
最新:张某某抢劫案,数额巨大,一审判决四年有期徒刑;
最新:司某某抢劫、敲诈勒索案,抢劫罪未予认定,一审判决五千元罚金刑;
最新:孔某某行贿案,一审判决缓刑;
最新:刘某抢夺案,一审法院判决7个月有期徒刑;
最新:甄某走私珍贵动物制品(象牙制品)案,涉案金额70余万元,判决5年有期徒刑;
最新:朱某某强奸案,判决六个月有期徒刑。
最新:单某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情节特别严重,判决3年有期徒刑。
最新:张某运输毒品案(涉案近2000克冰毒),判决有期徒刑15年;
最新:沈某某贩卖、运输毒品案(涉案11公斤),判决10年有期徒刑;
最新:孙某某故意伤害(致死)案,判决有期徒刑13年;
最新:熊某盗窃案(价值6万余元),判决有期徒刑2年3月;
最新:张某某强奸案,判有期徒刑2年6月;
最新:李某某抢劫案,判决一年六月有期徒刑。
最新:鲁某某故意伤害案,致两处重伤、两处轻伤,判决四年有期徒刑。
最新:陈某某贩毒3000余克,最高院死刑复核发回重审。
最新:朱某某故意伤害案(重伤),判决缓刑。
杨某某涉嫌信用卡诈骗罪,金额达50余万元,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
高某涉嫌贩卖毒品达100余克,无罪释放!
辩护成功:职务侵占20余万,改为6万余元,判缓刑一年;
辩护成功:王某盗窃价值20余万,判决认定1万余元,判决缓刑!
辩护成功:贩毒3300余克,改判无期徒刑。
辩护成功:张某盗窃价值达7万余元,判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辩护成功: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决缓刑!
辩护成功:贩卖毒品罪,判决六个月有期徒刑!
辩护成功:杨某某抢劫案,认定自首、从犯,判决有期徒刑3年6个月;
辩护成功:强奸、抢劫、强制猥亵妇女三项罪名,判决九年六月有期徒刑。
辩护成功:韩某某抢劫罪改为敲诈勒索罪,判决一年三个月;
辩护成功:苟某某贩卖毒品罪,涉案毒品4000余克,判决无期徒刑!
辩护成功:贩卖毒品30余克,经辩护改为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决1年6个月;
辩护成功:赵某抢劫罪,判决有期徒刑二年;
辩护成功:张某寻衅滋事罪,判决九个月有期徒刑。
辩护成功:王某某盗窃案,判决有期徒刑六个月;
辩护成功:陈某某诈骗罪,判决有期徒刑2年(涉案金额达16万余元);
辩护成功:张某盗窃案,价值三万余元,判决有期徒刑一年;
辩护成功:经辩护成立自首,寻衅滋事案判九个月有期徒刑。(未赔偿、谅解)
辩护成功:姜某某涉嫌绑架罪,改为敲诈勒索罪,判决九个月有期徒刑!
辩护成功:信用卡诈骗罪(60余万元),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判决缓刑;
辩护成功:王某某抢劫三起,经辩护认定一起犯罪,判决有期徒刑四年;
最新:贾某某合同诈骗案,撤销案件。
辩护成功:冯某某持械聚众斗殴,判决缓刑;
辩护成功:黄某某持械聚众斗殴,判决2年有期徒刑;
最新:王某某抢劫案(入户持刀),经辩护立功情节成立,判决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最新:王某某寻衅滋事案,无罪释放。
最新:李某某受贿案,判决缓刑;
最新:李某某行贿案,免予刑事处罚;
最新:职务侵占金额近10万元,经辩护判决2年6个月;
李某某故意伤害案,判决缓刑;
赵某某故意伤害、盗窃案,判决有期徒刑二年;
韩某某交通肇事案(五死一伤),判决缓刑;
赵某某过失致人死亡案,判决缓刑;
徐某某故意杀人案,判决死缓;
张某某过失致人死亡案,判决缓刑;
杨某某故意伤害案,判决缓刑;
张某某故意杀人案,判决无期徒刑;
鲁某非法拘禁案,判决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李某某涉黑、开设赌场、非法拘禁、聚众斗殴案,判决有期徒刑七年;
董某某抢劫案(多次),判决有期徒刑六年;
高某某盗窃案,判决缓刑;
刘某某交通肇事案,判决缓刑;
丁某某故意伤害案,判决有期徒刑6个月;
最新:颜某(持械)聚众斗殴罪,一审判决有期徒刑1年!
最新:方某某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决缓刑。
齐某某故意伤害(重伤)案,(已判缓刑);
最新:吕某某重婚罪、窝藏罪,一审判决一年六个月;
最新:陈某某故意伤害案,判决缓刑;
最新:苏某某敲诈勒索案,法院判决缓刑;
最新:陈某诈骗罪,判决缓刑;
最新:王某强奸罪,判决有期徒刑6个月;
最新:陈某某非法经营罪,判决有期徒刑八个月!
最新:康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判决缓刑;
最新:马某抢劫罪,判决有期徒一年;
杨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判决有期徒刑1年;
张某非法持有枪支罪(情节严重)法院认定自首,判决有期徒刑三年
高某故意伤害案,判决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刘某故意伤害(致死)案,一审判决十年,二审法院改判七年
安某某抢劫罪(入户抢劫),判决有期徒刑4年6个月;
马某某抢劫罪,判决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扈某某敲诈勒索、盗窃案,判决有期徒刑3年;
梁某某持械聚众斗殴案(有期徒刑两年)
于某某容留他人吸毒案(拘役四个月)
曹某诈骗案(判决拘役五个月)
冯某某聚众冲击国家机关案(已判缓刑);
翟某某贪污案(判决无罪);
吴某某开设赌场案,(已判缓刑);
陈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故意伤害案(已判缓刑);
宋某某抢劫杀人案(判处有期徒刑3年);
孙某某交通肇事案(已判缓刑);
王某某保险诈骗案(已判缓刑);
郑某某盗窃案、包庇案(已判缓刑);
宋某某盗窃案(已判缓刑);
李某某故意伤害案(已判缓刑);
闫某某抢劫案(已判缓刑);
翟某某妨害公务案(已判缓刑);
孙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已判缓刑);
张某某非法经营案(判处拘役两个月);
李某某诈骗案(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朱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决有期徒刑1年;
朱某某故意伤害案(重伤),判决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张某某抢劫案(判处有期徒刑3年);
李某某敲诈勒索、诈骗案,判决有期徒刑4年;
张某某盗伐林木案(有期徒刑4年);
王某某诈骗案,判决有期徒刑4年;
吴某某故意伤害(致死)案(一审判处15年,二审改判7年)
李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故意伤害(致死)判处有期徒刑18年
专业刑事辩护律师
王朝阳律师,律师执业证号:11201200310184676,中共党员,天津行通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中国律师协会会员,天津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2023年天津市律师协会评为刑事专业领域专业律师;获天津首届最佳青年刑事辩护律师称号;2019年获天津市优秀刑辩律师称号;天津市政府法制智库专家;荣获天津市律师协会优秀党务工作者,及多届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称号。
王朝阳律师执业近二十年,系资深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办理过大量疑难复杂的刑事案件,众多成功刑事案件的积累,多年刑事法律生涯的磨砺,练就了成熟的刑事辩护胆略与谋略,更具备了善辩与敢辩的职业素质,所办理的全国各地重大一审、二审刑事案件均在社会上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受到当事人与委托人的肯定和赞许。多家媒体及网站报道过王朝阳律师办理的刑事案件,其中多数刑事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军事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死刑复核案件),如办理国内影响较大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走私犯罪案件、职务犯罪案件、毒品犯罪案件、故意杀人犯罪案件、涉枪犯罪案件、重大集资诈骗犯罪案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抢劫杀人犯罪案件、黑社会性质案件等重大疑难、复杂的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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