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基本信息】
【案件基本信息】
1.裁判书字号
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豫04刑终504号刑事判决书
2.案由:危险作业罪
【基本案情】
2019年6月至2020年7月,被告人闫某某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也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多次通过非法途径购买汽油,并将购置的汽油存放在租赁的汝州市汝南办事处三佳公司南隔壁院子内,用普通塑料桶和铁桶存储分装后对外销售。至案发前销售金额共计166911.5元,违法所得6万元。被告人赵某某明知闫某某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仍帮助闫某某对存储的汽油进行管理销售。案发后,赵某某主动到汝南派出所投案;闫某某向汝州市公安局上缴违法所得3万元。
【案件焦点】
对无证私售成品汽油之行为的刑法认定。
【法院裁判要旨】
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闫某某、赵某某以不合格油品冒充合格油品进行销售,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且系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闫某某、赵某某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到案后及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且积极退缴部分违法所得,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赵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二被告的辩护人提出的“二被告系初犯、偶犯、认罪认罚”的辩护意见和本院查明的事实一致,予以采纳。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扣押物品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二十五条、第六十七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判决:
一、被告人闫某某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二、被告人赵某某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
三、被告人闫某某退缴至公安机关的违法所得3万元,依法追缴,上缴国库;剩余违法所得3万元,依法继续追缴;
四、公安机关扣押的物品,由扣押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闫某某以一审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其辩护人辩护意见为认定闫某某犯销售伪劣产品罪不适当,闫某某的行为符合危险作业罪的犯罪构成。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闫某某、赵某某,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危险物品经营、存储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其行为均已构成危险作业罪,且系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赵某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闫某某辩护人提出“闫某某构成危险作业罪”的意见予以采纳,原判定性错误,予以纠正。闫某某、赵某某到案后认罪认罚,主动退缴部分违法所得,可依法从宽处理。
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第二十五条、第六十七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判决:
一、维持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法院(2021)豫0482刑初562号刑事判决的第三项、第四项;
二、撤销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法院(2021)豫0482刑初562号刑事判决的第一项、第二项;
三、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闫某某犯危险作业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四、原审被告人赵某某犯危险作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法官后语】
对于无证私售成品汽油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刑法修正案(十一)生效之前的司法实践中绝大多数以非法经营罪来定罪处罚,也有个别案例、判决以行为人无证私售的成品汽油经依法鉴定为不合格产品且达到定罪量刑标准,按照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量刑。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危险作业罪后,各地陆续出现对无证私售成品汽油的行为以危险作业罪定性处罚的首例判决。对于同一行为存在三种刑法条文的法条竞合,究竟以哪一法条、哪一罪名来对被告人的行为进行刑法规制,需要我们在办案实践中严格把握。
一、两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在司法实践中,以往认定无证私售成品汽油构成非法经营罪,一是从行政许可角度,二是从维护公共安全角度。可是,随着我国已经明确放开、扩大成品油的市场准入,对成品油相关政策的理解和非法经营罪的认定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从以上两个角度来论证无证经营成品油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已经不再适当。
(一)从违反行政许可角度来看
从该角度来认定无证经营成品汽油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主要就是该行为违反了2004年《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2006年商务部出台的《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但是,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正式取消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审批,并将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及管理工作下放至地市级人民政府。2020年7月商务部出台规定,正式废止《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自此,从违反行政许可角度认定无证私售成品汽油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已无法理依据。
(二)从维护公共安全角度审视
以往认定无证私售成品汽油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的角度理由之二,就是该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规定。可是,我们仅从该条例名称就可看出该条例规定和保护的法益并非市场许可、准入制度,而是危化品引起的公共安全隐患,从侵害法益角度来看应将无证私售成品汽油行为认定为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比较适当。因此,在一定意义上,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危险作业罪就是对非法经营危化品的一次修正,也是对非法经营罪适用犯罪的合理限缩,即将原来由非法经营罪调整的“未经许可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行为纳入新增危险作业罪的打击范围,用调整安全生产领域的新增罪名来维护公共安全。
二、在案证据不足以证实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在案证据证实,公安机关当场查获闫某某、赵某某未售出汽油150升左右,价值579元,且经鉴定该查获批次汽油为不合格产品。在闫某某上家未到案不能证实其向闫某某所售全部批次成品汽油来源和质量的情况下,一审法院仅根据现场查获成品汽油为不合格产品,进而认定该批次900升(价值3474元)为不合格产品,并据此进一步推定闫某某全部所售批次均为不合格成品汽油,再根据闫某某的供述和收结款记录认定闫某某、赵某某犯罪数额为166911.5元,达到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立案追诉标准并据此予以判决,属于明显的有罪推定,故本案依照在案证据判决两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不成立的。
三、两被告人的行为构成危险作业罪
本案中,被告人闫某某、赵某某,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成品汽油这一危险物品的经营、存储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符合危险作业罪的犯罪构成。因此,二审遵照案件事实予以改判,以危险作业罪对两被告人定罪处罚是准确适当的。
编写人: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严风香 吴承鑫
刑事辩护案件判决公告
最新: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二审改判五年有期徒刑。
最新:贩卖毒品案,一审判决11月有期徒刑。
最新:走私毒品案,判决缓刑!
涉嫌合同诈骗400余万元,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
指控乔某某贩卖毒品罪,一审法院认定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决一年有期徒刑。
贩卖、运输11公斤冰毒,一审判决死刑,二审改判死缓。
最新:贩卖、运输11公斤冰毒,一审判决死刑,二审改判死缓。
最新:王某某组织卖淫罪,判决五年有期徒刑;
最新:刘某某持械聚众斗殴案,判决缓刑;
最新:赵某某容留卖淫案,判决一年四月有期徒刑。
最新:张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判决一年六月有期徒刑。
最新:张某某抢劫案,金额巨大,判决四年有期徒刑。
最新:徐某放火案,判决3年有期徒刑。
最新:王某某贩毒100克,判决11年有期徒刑。
最新:赵某某贩卖毒品案,3500克,判决死缓。
最新:孙某某走私普通货物案,判决缓刑。
最新:孔某某行贿案,判决缓刑。
最新:耿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判决缓刑。
最新:何某某故意伤害案,判决缓刑。
最新:刘某抢夺(手机)一案,判决7个月有期徒刑;
最新:王某贩卖毒品100克,一审判决11年有期徒刑;
最新:张某某抢劫案,数额巨大,一审判决四年有期徒刑;
最新:司某某抢劫、敲诈勒索案,抢劫罪未予认定,一审判决五千元罚金刑;
最新:孔某某行贿案,一审判决缓刑;
最新:刘某抢夺案,一审法院判决7个月有期徒刑;
最新:甄某走私珍贵动物制品(象牙制品)案,涉案金额70余万元,判决5年有期徒刑;
最新:朱某某强奸案,判决六个月有期徒刑。
最新:单某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情节特别严重,判决3年有期徒刑。
最新:张某运输毒品案(涉案近2000克冰毒),判决有期徒刑15年;
最新:沈某某贩卖、运输毒品案(涉案11公斤),判决10年有期徒刑;
最新:孙某某故意伤害(致死)案,判决有期徒刑13年;
最新:熊某盗窃案(价值6万余元),判决有期徒刑2年3月;
最新:张某某强奸案,判有期徒刑2年6月;
最新:李某某抢劫案,判决一年六月有期徒刑。
最新:鲁某某故意伤害案,致两处重伤、两处轻伤,判决四年有期徒刑。
最新:陈某某贩毒3000余克,最高院死刑复核发回重审。
最新:朱某某故意伤害案(重伤),判决缓刑。
杨某某涉嫌信用卡诈骗罪,金额达50余万元,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
高某涉嫌贩卖毒品达100余克,无罪释放!
辩护成功:职务侵占20余万,改为6万余元,判缓刑一年;
辩护成功:王某盗窃价值20余万,判决认定1万余元,判决缓刑!
辩护成功:贩毒3300余克,改判无期徒刑。
辩护成功:张某盗窃价值达7万余元,判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辩护成功: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决缓刑!
辩护成功:贩卖毒品罪,判决六个月有期徒刑!
辩护成功:杨某某抢劫案,认定自首、从犯,判决有期徒刑3年6个月;
辩护成功:强奸、抢劫、强制猥亵妇女三项罪名,判决九年六月有期徒刑。
辩护成功:韩某某抢劫罪改为敲诈勒索罪,判决一年三个月;
辩护成功:苟某某贩卖毒品罪,涉案毒品4000余克,判决无期徒刑!
辩护成功:贩卖毒品30余克,经辩护改为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决1年6个月;
辩护成功:赵某抢劫罪,判决有期徒刑二年;
辩护成功:张某寻衅滋事罪,判决九个月有期徒刑。
辩护成功:王某某盗窃案,判决有期徒刑六个月;
辩护成功:陈某某诈骗罪,判决有期徒刑2年(涉案金额达16万余元);
辩护成功:张某盗窃案,价值三万余元,判决有期徒刑一年;
辩护成功:经辩护成立自首,寻衅滋事案判九个月有期徒刑。(未赔偿、谅解)
辩护成功:姜某某涉嫌绑架罪,改为敲诈勒索罪,判决九个月有期徒刑!
辩护成功:信用卡诈骗罪(60余万元),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判决缓刑;
辩护成功:王某某抢劫三起,经辩护认定一起犯罪,判决有期徒刑四年;
最新:贾某某合同诈骗案,撤销案件。
辩护成功:冯某某持械聚众斗殴,判决缓刑;
辩护成功:黄某某持械聚众斗殴,判决2年有期徒刑;
最新:王某某抢劫案(入户持刀),经辩护立功情节成立,判决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最新:王某某寻衅滋事案,无罪释放。
最新:李某某受贿案,判决缓刑;
最新:李某某行贿案,免予刑事处罚;
最新:职务侵占金额近10万元,经辩护判决2年6个月;
李某某故意伤害案,判决缓刑;
赵某某故意伤害、盗窃案,判决有期徒刑二年;
韩某某交通肇事案(五死一伤),判决缓刑;
赵某某过失致人死亡案,判决缓刑;
徐某某故意杀人案,判决死缓;
张某某过失致人死亡案,判决缓刑;
杨某某故意伤害案,判决缓刑;
张某某故意杀人案,判决无期徒刑;
鲁某非法拘禁案,判决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李某某涉黑、开设赌场、非法拘禁、聚众斗殴案,判决有期徒刑七年;
董某某抢劫案(多次),判决有期徒刑六年;
高某某盗窃案,判决缓刑;
刘某某交通肇事案,判决缓刑;
丁某某故意伤害案,判决有期徒刑6个月;
最新:颜某(持械)聚众斗殴罪,一审判决有期徒刑1年!
最新:方某某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决缓刑。
齐某某故意伤害(重伤)案,(已判缓刑);
最新:吕某某重婚罪、窝藏罪,一审判决一年六个月;
最新:陈某某故意伤害案,判决缓刑;
最新:苏某某敲诈勒索案,法院判决缓刑;
最新:陈某诈骗罪,判决缓刑;
最新:王某强奸罪,判决有期徒刑6个月;
最新:陈某某非法经营罪,判决有期徒刑八个月!
最新:康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判决缓刑;
最新:马某抢劫罪,判决有期徒一年;
杨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判决有期徒刑1年;
张某非法持有枪支罪(情节严重)法院认定自首,判决有期徒刑三年
高某故意伤害案,判决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刘某故意伤害(致死)案,一审判决十年,二审法院改判七年
安某某抢劫罪(入户抢劫),判决有期徒刑4年6个月;
马某某抢劫罪,判决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扈某某敲诈勒索、盗窃案,判决有期徒刑3年;
梁某某持械聚众斗殴案(有期徒刑两年)
于某某容留他人吸毒案(拘役四个月)
曹某诈骗案(判决拘役五个月)
冯某某聚众冲击国家机关案(已判缓刑);
翟某某贪污案(判决无罪);
吴某某开设赌场案,(已判缓刑);
陈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故意伤害案(已判缓刑);
宋某某抢劫杀人案(判处有期徒刑3年);
孙某某交通肇事案(已判缓刑);
王某某保险诈骗案(已判缓刑);
郑某某盗窃案、包庇案(已判缓刑);
宋某某盗窃案(已判缓刑);
李某某故意伤害案(已判缓刑);
闫某某抢劫案(已判缓刑);
翟某某妨害公务案(已判缓刑);
孙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已判缓刑);
张某某非法经营案(判处拘役两个月);
李某某诈骗案(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朱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决有期徒刑1年;
朱某某故意伤害案(重伤),判决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张某某抢劫案(判处有期徒刑3年);
李某某敲诈勒索、诈骗案,判决有期徒刑4年;
张某某盗伐林木案(有期徒刑4年);
王某某诈骗案,判决有期徒刑4年;
吴某某故意伤害(致死)案(一审判处15年,二审改判7年)
李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故意伤害(致死)判处有期徒刑18年
专业刑事辩护律师
王朝阳律师,律师执业证号:11201200310184676,中共党员,天津行通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中国律师协会会员,天津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2023年天津市律师协会评为刑事专业领域专业律师;获天津首届最佳青年刑事辩护律师称号;2019年获天津市优秀刑辩律师称号;天津市政府法制智库专家;荣获天津市律师协会优秀党务工作者,及多届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称号。
王朝阳律师执业近二十年,系资深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办理过大量疑难复杂的刑事案件,众多成功刑事案件的积累,多年刑事法律生涯的磨砺,练就了成熟的刑事辩护胆略与谋略,更具备了善辩与敢辩的职业素质,所办理的全国各地重大一审、二审刑事案件均在社会上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受到当事人与委托人的肯定和赞许。多家媒体及网站报道过王朝阳律师办理的刑事案件,其中多数刑事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军事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死刑复核案件),如办理国内影响较大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走私犯罪案件、职务犯罪案件、毒品犯罪案件、故意杀人犯罪案件、涉枪犯罪案件、重大集资诈骗犯罪案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抢劫杀人犯罪案件、黑社会性质案件等重大疑难、复杂的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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