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 “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
来源:    发布时间: 2011-09-13 23:33   2628 次浏览   大小:  16px  14px  12px
盗窃罪 “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

 

“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卜的,为“数额巨大”。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