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盗能否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来源:    发布时间: 2011-09-14 10:58   2158 次浏览   大小:  16px  14px  12px
被盗能否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法七十七条规定: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民事诉讼。”因此很多当事人认为只要受害人的人身、财产因犯罪遭受了人身、物质 损失就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其实不然,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实行的《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被害人只有当“人身权利受到犯罪 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才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不等于就无法维护自己的利益。《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 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经过追缴或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