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青少年实施抢劫犯罪较多。抢劫罪依法判处死刑的案件不少,除故意杀人罪外,抢劫犯罪是适用死刑较多的一个罪名,如何完善抢劫罪立案要件,完善抢劫罪适用死刑的标准和条件,是值得研究的。
一、从抢劫罪“数额巨大”谈“数额较大”立案标准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从抢劫罪概念表述可以看出,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不 仅侵犯公私财物所有权,又同时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归类为侵犯财产罪第五章。既然是一种财产型犯罪,而在该罪表述中又没有规定抢劫数额较大的立案标准, 而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加重处罚情节第四项又规定了“抢劫数额巨大的”,这不是前后矛盾的吗?没有抢劫罪的“数额较大”,又哪里来的“抢劫数额巨大”呢?
抢劫罪这种财产型犯罪,为什么不规定抢劫罪立案标准?其一,“新刑法典第二百六十三条对抢劫罪的规定并无‘数额较大’等方面的限制,因此,认定 抢劫罪并不要求抢劫公私财物数额的才能构成。在一般情况下,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当场抢走的行为,就具备了抢劫 罪的基本特征,构成抢劫罪”。其二,“抢劫罪是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侵犯公民人身的方法非法当场强行劫取公私财物,其犯罪客体是包含公民人身权利和公私 财产权利的双重客体,其主观上包含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侵犯公私财物所有权的故意——基于抢劫罪严重性质和危害程度,我国刑法才没有限定抢劫财物数额较大才 构成犯罪”。这些观点在理论界、立法界是盛行的,笔者不同意这种观点,认为抢劫罪是一种严重犯罪,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对抢劫罪已规定了较重的刑罚。一 般性抢劫罪,起点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加重情节的抢劫罪最高可处死刑,是财产型犯罪中较重的一个罪。
由于抢劫罪没有“数额较大”构成犯罪的规定,有的地方出现抢劫十元,判处三年以上徒刑;有的地方出现抢劫三次,不到二十元,判处十年徒刑。在司 法实践中,故意伤害罪,被害人被打成轻伤的,打成轻伤多人的,自诉到人民法院告状不入,而抢劫犯抢劫到几十元,就要坐十年牢。这说明抢劫罪没有规定立案标 准,会产生重判的情况。抢劫罪一不像侵犯财产罪,没有数额规定,二不像侵犯人身权利,又没有伤害标准的规定。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第二百六十七 条抢夺罪,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第二百七十一条业务侵占罪等侵犯财产罪都作了“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的要求。 比如盗窃罪规定: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五百元至二千元为起点,有的省、市规定盗窃罪“数额较大”为一千元。盗窃一千元作为立案标准, 抢劫罪是一种财产型犯罪应当规定立案标准,应当设定抢劫“数额较大”的规定。抢劫罪实际上是强盗罪,也就是强行盗窃。实施暴力的一种盗窃。抢劫罪是强盗 罪,可比照盗窃罪加重处罚双倍罚。现行刑法盗窃罪“数额较大”标准为500元至2000元,抢劫罪“数额较大”标准为250元至1000元。
考虑抢劫罪侵犯了双重客体,对侵犯人身权利方面也应有规定。应当规定抢劫罪致人轻微伤甲级才构成犯罪。抢劫罪立案标准表述为:抢劫公私财物数额 较大(250元至1000元)或致人轻微伤甲级构成抢劫罪。这样抢劫罪具有数额较大的立案规定又有加重情节数额巨大的规定,才使抢劫罪数额巨大相对称。
二、现行刑法抢劫罪适用死刑问题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将抢劫罪加重处罚情节列为8种情形,具有8种情形之一,最高可判处死刑。
第一,关于“多次抢劫和抢劫数额巨大”的适用死刑问题。
所谓“多次”一般指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实施抢劫3次以上。实施三次以上抢劫,就作为适用死刑的起点,不符合罪刑相适应的原则。
抢劫次数多不能作为适用死刑标准。抢劫罪是个重罪,一般抢劫犯罪起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抢劫多次又没有造成重伤或死亡,又没有刑法第二百六十 三条规定的7种情形,是一般抢劫行为可处十年以下徒刑。如果抢劫多次达到一万元以上是属抢劫数额巨大可适用抢劫数额巨大的标准,符合抢劫数额巨大适用死刑 的起点,如果多次造成重伤或死亡,符合抢劫罪加重结果可适用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加重处罚情节第五项“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规定,不应多次抢劫作为适用死 刑标准。以抢劫多次作为适用死刑起点线,扩大了抢劫罪适用死刑范围。
第二,“入户抢劫”适用死刑问题。
关键问题是对“户”字的解释不能扩大。目前有几种不同的观点。其一,“户”指公民私人住宅,不包括其他场所;其二,“户”指固定住所,即以此为 家的场所,如私宅及学生宿舍等;其三,“户”指人长期或固定生活,起居或者栖息的场所,包括私人住宅以及宾馆房间,固定值班室人员的宿舍,以及供人们生 活、办公场所等。按照第三种意见,“户”的指向面是非常广泛的,带来抢劫罪适用死刑面也大。 按词典解释,“户”是指“人家”即私人住宅之意。立法者规定“入户抢劫”而不规定“入室抢劫”。法律规定“入户”是有严格意义的,不能随意扩大。立法者突出重点,是对侵入私人住宅抢劫的给予严厉打击。
对入户抢劫如何适用死刑?要看入户抢劫的情节。入户持刀抢劫,抢劫致人轻伤一人,轻微伤多人,造成被害人财产重大损失作为适用死刑条件。不能以入户抢劫多次,没有造成实际损失,作为适用死刑起点。入户抢劫多次,没有造成实际损失,只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期。
入户抢劫同时具备持枪抢劫,冒充军警人员抢劫、抢劫致人重伤死亡,同时触犯8种情形多项应当从重判处死刑。
第三,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适用死刑问题。
这里的公共交通工具主要是指从事旅客运输的各种公共汽车、电车、出租车、客运列车、客运轮船、客运飞机等正在运营中的交通工具。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应当包括行为人本身就在该公共交通工具上,对旅客、司机、乘务人员实施的抢劫,不应包括抢劫公共交通工具本身。
对于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适用死刑问题,要看抢劫情节多人多次抢劫;持凶器、持枪、持械抢劫;抢劫致人轻伤、轻微伤害多人;抢劫造成重大影响;对于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又同时具备抢劫数额巨大;抢劫造成人身重伤或残废;冒充军警人员抢劫;持枪抢劫;应从重判处。
第四,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适用死刑问题。
这里的银行,包括国有银行和一切非国有银行。其他金融机构,是指银行以外的从事货币资金融通和信用的机构,包括信用合作社、证券公司、保险公 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还包括运营中的运钞车。法律规定被抢劫单位是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并未限定财物的性质。抢劫的财物应当是银行和金融机 构经营资金、有价证券和客户资金,包括存款、债券、股票等,不包括金融机构的办公用品、交通工具等。抢劫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钱物,往往数额特别巨大,因此 给予特殊保护。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适用死刑问题,一般抢劫银行往往与持枪抢劫,抢劫数额巨大互联在一起。抢劫银行数额巨大,持枪抢劫、抢劫致人重 伤、死亡;抢劫银行多次,这些情节触犯了抢劫罪8种情形(四)(五)(七)加重情节,应从重判决。持械抢劫,持凶器抢劫,抢劫致人轻伤多人,可处无期徒刑 或死刑。
第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适用死刑问题。
这里所说的致人重伤、死亡,是指行为人在抢劫过程中,因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而直接导致被害人重伤、死亡。此项情节是结果加重犯,只有已经造成 重伤、死亡才能适用。意图重伤而未遂,不能适用此规定。抢劫致人重伤可以适用无期徒刑或死刑,持枪抢劫、持械抢劫、持刀抢劫造成重伤应考虑适用死刑。抢劫 致人死亡应当适用死刑,不需要其他抢劫情节。抢劫致人重伤、死亡,有时和入户抢劫、持枪抢劫、抢劫银行等加重情节一起,对于同时具备抢劫罪两项以上加重情 节,应当适用死刑。第六,持枪抢劫适用死刑问题。
持枪抢劫是抢劫罪严重一种情形,也是当前严打斗争打击的重点。
持枪抢劫是指在抢劫过程中,手持枪支或者向被害人显示其所带枪支。所谓枪支,是指枪支管理法规定的各种枪支。持假枪、是持有机件损坏已无法使用的废枪,不适用上述规定。
持枪抢劫是一种严重犯罪行为,持枪抢劫同时与抢劫罪的:(一)入户抢劫;(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四)抢劫数额巨大;(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联系在一起。只要触犯抢劫罪8种情形其中两项可适用死刑。
除了触犯两项加重处罚情节外,持枪抢劫多次,抢劫数额较大,同时具备抢劫致人轻伤可处无期徒刑或死刑。仅有持枪抢劫情形没有造成其他损害,可判处十年以上甚至无期徒刑。
对于(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在司法实践中适用不多,不一一来叙述。
三、抢劫罪的立法完善
现行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8种加重处罚情节第四项多次抢劫作为适用死刑的情节,没有实际必要规定。多次:三次为多次,多次抢劫仅20元,不 够立案标准,由治安法规处罚即可,不应单独规定多次抢劫。多次抢劫到了一定程度抢劫数额会达到数额巨大,多次入户抢劫也可判处死刑,多次不应单独列为一个 情节。行为人入户抢劫,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多半持枪抢劫,抢劫银行一般抢劫数额巨大,这些情形往往重复在一起。我主张将抢劫致人重伤、死亡,抢劫数 额巨大作为适用死刑法定条件。立法上表述: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况 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 的。抢劫致人重伤情节严重;抢劫致人死亡;抢劫数额特别巨大处死刑。
把抢劫致人死亡、抢劫致人重伤情节严重、抢劫数额特别巨大作为适用死刑法定条件,符合罪刑相适原则。符合国外刑法对抢劫罪立法情况。德国刑法第 250条规定情节严重抢劫致他人“身体严重虐待或有死亡危险”处五年以上自由刑。德国刑法规定自由刑最高为15年。德国刑法第251条(抢劫致死)“抢劫 轻率致他人死亡的,处终身自由刑或十年以上自由刑”。泰国刑法339条规定:“犯抢劫罪,处10年至20年有期徒刑……抢劫致人重伤者,处无期徒刑或15 年至20年有期徒刑;抢劫致人死者,处死刑。”把抢劫致人死亡作为适用死刑的法定条件。我国刑法犯抢劫罪规定了8种情形可适用死刑,适用死刑面大。日本刑 法对抢劫罪表述有五个条文,把抢劫罪分为一、强盗;二、强盗预备;三、事后强盗;四、昏醉强盗;五、强盗致死伤等五种类型。日本刑法236条规定(一般强 盗):“以暴行或者胁迫方法强取他人的财物的,是强盗罪,处五年以上有期惩役。”刑法第240条规定:“(强盗致死伤)强盗致人员伤的,处无期或者七年以 上惩役;致人死亡,处死刑或无期惩役。”日本刑法把适用死刑条款仅限于致人死亡的,值得借鉴。
刑事辩护案件判决公告
最新: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二审改判五年有期徒刑。
最新:贩卖毒品案,一审判决11月有期徒刑。
最新:走私毒品案,判决缓刑!
涉嫌合同诈骗400余万元,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
指控乔某某贩卖毒品罪,一审法院认定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决一年有期徒刑。
贩卖、运输11公斤冰毒,一审判决死刑,二审改判死缓。
最新:贩卖、运输11公斤冰毒,一审判决死刑,二审改判死缓。
最新:王某某组织卖淫罪,判决五年有期徒刑;
最新:刘某某持械聚众斗殴案,判决缓刑;
最新:赵某某容留卖淫案,判决一年四月有期徒刑。
最新:张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判决一年六月有期徒刑。
最新:张某某抢劫案,金额巨大,判决四年有期徒刑。
最新:徐某放火案,判决3年有期徒刑。
最新:王某某贩毒100克,判决11年有期徒刑。
最新:赵某某贩卖毒品案,3500克,判决死缓。
最新:孙某某走私普通货物案,判决缓刑。
最新:孔某某行贿案,判决缓刑。
最新:耿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判决缓刑。
最新:何某某故意伤害案,判决缓刑。
最新:刘某抢夺(手机)一案,判决7个月有期徒刑;
最新:王某贩卖毒品100克,一审判决11年有期徒刑;
最新:张某某抢劫案,数额巨大,一审判决四年有期徒刑;
最新:司某某抢劫、敲诈勒索案,抢劫罪未予认定,一审判决五千元罚金刑;
最新:孔某某行贿案,一审判决缓刑;
最新:刘某抢夺案,一审法院判决7个月有期徒刑;
最新:甄某走私珍贵动物制品(象牙制品)案,涉案金额70余万元,判决5年有期徒刑;
最新:朱某某强奸案,判决六个月有期徒刑。
最新:单某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情节特别严重,判决3年有期徒刑。
最新:张某运输毒品案(涉案近2000克冰毒),判决有期徒刑15年;
最新:沈某某贩卖、运输毒品案(涉案11公斤),判决10年有期徒刑;
最新:孙某某故意伤害(致死)案,判决有期徒刑13年;
最新:熊某盗窃案(价值6万余元),判决有期徒刑2年3月;
最新:张某某强奸案,判有期徒刑2年6月;
最新:李某某抢劫案,判决一年六月有期徒刑。
最新:鲁某某故意伤害案,致两处重伤、两处轻伤,判决四年有期徒刑。
最新:陈某某贩毒3000余克,最高院死刑复核发回重审。
最新:朱某某故意伤害案(重伤),判决缓刑。
杨某某涉嫌信用卡诈骗罪,金额达50余万元,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
高某涉嫌贩卖毒品达100余克,无罪释放!
辩护成功:职务侵占20余万,改为6万余元,判缓刑一年;
辩护成功:王某盗窃价值20余万,判决认定1万余元,判决缓刑!
辩护成功:贩毒3300余克,改判无期徒刑。
辩护成功:张某盗窃价值达7万余元,判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辩护成功: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决缓刑!
辩护成功:贩卖毒品罪,判决六个月有期徒刑!
辩护成功:杨某某抢劫案,认定自首、从犯,判决有期徒刑3年6个月;
辩护成功:强奸、抢劫、强制猥亵妇女三项罪名,判决九年六月有期徒刑。
辩护成功:韩某某抢劫罪改为敲诈勒索罪,判决一年三个月;
辩护成功:苟某某贩卖毒品罪,涉案毒品4000余克,判决无期徒刑!
辩护成功:贩卖毒品30余克,经辩护改为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决1年6个月;
辩护成功:赵某抢劫罪,判决有期徒刑二年;
辩护成功:张某寻衅滋事罪,判决九个月有期徒刑。
辩护成功:王某某盗窃案,判决有期徒刑六个月;
辩护成功:陈某某诈骗罪,判决有期徒刑2年(涉案金额达16万余元);
辩护成功:张某盗窃案,价值三万余元,判决有期徒刑一年;
辩护成功:经辩护成立自首,寻衅滋事案判九个月有期徒刑。(未赔偿、谅解)
辩护成功:姜某某涉嫌绑架罪,改为敲诈勒索罪,判决九个月有期徒刑!
辩护成功:信用卡诈骗罪(60余万元),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判决缓刑;
辩护成功:王某某抢劫三起,经辩护认定一起犯罪,判决有期徒刑四年;
最新:贾某某合同诈骗案,撤销案件。
辩护成功:冯某某持械聚众斗殴,判决缓刑;
辩护成功:黄某某持械聚众斗殴,判决2年有期徒刑;
最新:王某某抢劫案(入户持刀),经辩护立功情节成立,判决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最新:王某某寻衅滋事案,无罪释放。
最新:李某某受贿案,判决缓刑;
最新:李某某行贿案,免予刑事处罚;
最新:职务侵占金额近10万元,经辩护判决2年6个月;
李某某故意伤害案,判决缓刑;
赵某某故意伤害、盗窃案,判决有期徒刑二年;
韩某某交通肇事案(五死一伤),判决缓刑;
赵某某过失致人死亡案,判决缓刑;
徐某某故意杀人案,判决死缓;
张某某过失致人死亡案,判决缓刑;
杨某某故意伤害案,判决缓刑;
张某某故意杀人案,判决无期徒刑;
鲁某非法拘禁案,判决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李某某涉黑、开设赌场、非法拘禁、聚众斗殴案,判决有期徒刑七年;
董某某抢劫案(多次),判决有期徒刑六年;
高某某盗窃案,判决缓刑;
刘某某交通肇事案,判决缓刑;
丁某某故意伤害案,判决有期徒刑6个月;
最新:颜某(持械)聚众斗殴罪,一审判决有期徒刑1年!
最新:方某某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决缓刑。
齐某某故意伤害(重伤)案,(已判缓刑);
最新:吕某某重婚罪、窝藏罪,一审判决一年六个月;
最新:陈某某故意伤害案,判决缓刑;
最新:苏某某敲诈勒索案,法院判决缓刑;
最新:陈某诈骗罪,判决缓刑;
最新:王某强奸罪,判决有期徒刑6个月;
最新:陈某某非法经营罪,判决有期徒刑八个月!
最新:康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判决缓刑;
最新:马某抢劫罪,判决有期徒一年;
杨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判决有期徒刑1年;
张某非法持有枪支罪(情节严重)法院认定自首,判决有期徒刑三年
高某故意伤害案,判决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刘某故意伤害(致死)案,一审判决十年,二审法院改判七年
安某某抢劫罪(入户抢劫),判决有期徒刑4年6个月;
马某某抢劫罪,判决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扈某某敲诈勒索、盗窃案,判决有期徒刑3年;
梁某某持械聚众斗殴案(有期徒刑两年)
于某某容留他人吸毒案(拘役四个月)
曹某诈骗案(判决拘役五个月)
冯某某聚众冲击国家机关案(已判缓刑);
翟某某贪污案(判决无罪);
吴某某开设赌场案,(已判缓刑);
陈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故意伤害案(已判缓刑);
宋某某抢劫杀人案(判处有期徒刑3年);
孙某某交通肇事案(已判缓刑);
王某某保险诈骗案(已判缓刑);
郑某某盗窃案、包庇案(已判缓刑);
宋某某盗窃案(已判缓刑);
李某某故意伤害案(已判缓刑);
闫某某抢劫案(已判缓刑);
翟某某妨害公务案(已判缓刑);
孙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已判缓刑);
张某某非法经营案(判处拘役两个月);
李某某诈骗案(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朱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决有期徒刑1年;
朱某某故意伤害案(重伤),判决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张某某抢劫案(判处有期徒刑3年);
李某某敲诈勒索、诈骗案,判决有期徒刑4年;
张某某盗伐林木案(有期徒刑4年);
王某某诈骗案,判决有期徒刑4年;
吴某某故意伤害(致死)案(一审判处15年,二审改判7年)
李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故意伤害(致死)判处有期徒刑18年
专业刑事辩护律师
王朝阳律师,律师执业证号:11201200310184676,中共党员,天津行通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中国律师协会会员,天津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2023年天津市律师协会评为刑事专业领域专业律师;获天津首届最佳青年刑事辩护律师称号;2019年获天津市优秀刑辩律师称号;天津市政府法制智库专家;荣获天津市律师协会优秀党务工作者,及多届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称号。
王朝阳律师执业近二十年,系资深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办理过大量疑难复杂的刑事案件,众多成功刑事案件的积累,多年刑事法律生涯的磨砺,练就了成熟的刑事辩护胆略与谋略,更具备了善辩与敢辩的职业素质,所办理的全国各地重大一审、二审刑事案件均在社会上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受到当事人与委托人的肯定和赞许。多家媒体及网站报道过王朝阳律师办理的刑事案件,其中多数刑事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军事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死刑复核案件),如办理国内影响较大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走私犯罪案件、职务犯罪案件、毒品犯罪案件、故意杀人犯罪案件、涉枪犯罪案件、重大集资诈骗犯罪案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抢劫杀人犯罪案件、黑社会性质案件等重大疑难、复杂的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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