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神奇了!你不会相信这是真的,但这的的确确是真的……只要拿起电话,它就是你的!还不快拨打热线订购电话,只需一个电话,我们立刻送货上门,你的生活就此改变……”
如此台词,想必大家不会陌生。深夜的荧屏上,常会看到电视购物主持人亢奋地一连二三十分钟地介绍着某一产品。由于陷阱颇多,不少观众已经将其与“骗子广告”画上等号。然而,如今随着艺术品市场的火爆,收藏品正成为电视直销的“新宠”。专家提醒,电视直销藏品往往滥用专业概念,虚张声势宣传主题,模糊广告规避追责,投资者需谨防其中陷阱。
炒概念:专业术语蒙人
从春夏两季大拍卖,到穿插无数的小拍卖,艺术品收藏升温有目共睹。越来越多的资金介入其中,越来越多的天价传奇不断上演,藏品价值空间想像力也被无限放大。一向追逐利益最大化的电视直销购物嗅到了其中商机。翡翠玉石、钻石以及各类贵重珠宝成为电视直销购物最常见的“座上宾”。
“普通的20克金链市场价1796元人民币,而我们的钠美金链只需要499元,499元人民币!有证书证明,绝不变色!并赠送正宗A货翡翠项坠。限量100组……”在多家电视台的电视购物节目中,主持人“疯狂推销”钻石、黄金、翡翠等珠宝饰品,“超低于市场价格”、“有国家珠宝鉴定证书”等噱头让很多观众迷失在各种疯狂中。
中国收藏家协会玉石委员会主任姚政表示,很多都在“炒概念”,用“顾名思义”的概念迷惑不懂行的消费者。“90%的收藏品都不可信,比如翡翠A货,”姚政说,“其实很多专业概念,或者销售方制造出的概念是很蒙人的。”收藏领域这类“词汇”不胜枚举,“A货”并不代表翡翠的价值,仅仅说明是天然无加工,这一条件仅仅是高价翡翠基础的基础。比如“和田玉”,当前的和田玉仅仅是一类含有透闪石成分玉石的统称,绝不等同于新疆和田出产,两者价格差距也相当惊人。
“这是利用专业概念‘蒙人’的,更有避重就轻‘忽悠’人的。如热销的某品牌金项链,循环播放的直销片里,不断出现的词是‘九九金结构’、‘意大利工艺’等,前者强调的是结构,后者突出的是所谓工艺,自始至终,没有一个地方说链子是金的,却不断给人错觉:这就是金项链。”姚政直言,事实上,这根金光四射的项链不过是在表面镀了一层金,至于画面中出现火烧、电钻等破坏性试验,也只是一种表面效果,真正买回去,表层颜色可能不过几个月就脱落了。
某知名品牌钻石饰品专柜负责人也向记者介绍说,一些消费者一听到“钻石”二字就以为是很贵重的东西,但一颗价值连城的克拉钻,如果被切割成细小的碎钻,即便总重量不变,价格也有天壤之别。一些首饰,标榜自己镶了真钻,只卖199元,但实际上,它镶嵌的只是极小的碎钻,而碎钻整包也不过几百元至千元。
此前,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曾公布的一项对电视购物产品的体验调查报告,揭示了电视购物中各类“金饰品”的真面目。一些所谓的“黄金”饰品,其实是一种仿黄金,其产品表面也仅镀上一层薄金层;而被疯狂叫卖的,所谓的“克拉钻”则是由很多小粒的钻石群镶嵌而成,虽然总重量能达到1克拉,但其价格成本非常低廉。1粒1克拉重的钻石与10粒0.1克拉重的钻石相比,价格相差达数十倍。还有一些所谓的“钻石”,其实是合成立方氧化锆,虽也具备国家鉴定证书,但商家玩了一把虚招,他们并没有说明其实是锆石的鉴定证书。
巧包装:利用主题赚钱
从2008年的奥运会,2009年的新中国成立60周年纪念,2010年的世博会,到2011年的辛亥革命纪念和建党90周年纪念,宏大事件下衍生出无数主题的纪念章、纪念册、纪念钞、纪念邮票,乃至各种纪念衍生品。与此同时,一些文化公司把这些主题藏品当成“原材料”,通过自己的设计和创意,打造出一个新的概念。然而这些巧立名目的新“藏品”具备收藏价值吗?
“排除造假等不法情况,仅就这些新推出的成套藏品价值而言,很多并不具备收藏价值。”北京南区邮票公司经理张杰认为,邮票和纪念币是否有收藏价值,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主题、发行量、品相等等,而文化公司新推出的各色“藏品”不仅存在真伪风险,在主题的设计等方面也不见得成熟,其设计的“套装”还会存在用一张珍稀品种带动一批“大路货”提升身价的情况。而且,目前这些主题套装品标出的高价一般都远远超出其真实价值,不少收藏爱好者往往会被迷惑。
对于文化公司推出的“套装”品,专业藏家也表示了相同的观点。邮票资深藏家钱国宏向记者介绍了自己的收藏原则,“除中国邮政真正一次性推出的套票,对于其他概念包装出来的‘套票’或‘纪念册’只是看个热闹。”钱国宏表示,真正的藏家是不会相信包装出来的概念,究竟哪一张藏品珍稀,往往直奔主题。同时藏家都有自己的收藏理念,也就是有自己的概念,缺哪一张,就去寻哪一张,有很强的针对性。
玩邮票不久的小丁也颇有心得,他给记者打了个形象的比喻,“就像买电脑一样,谁都知道去中关村‘攒’机比买整机实惠”。邮票也是同样的道理,更何况,推出“打包”的人还会在套票和套册的包装上大做文章,“即便其收录的邮票各个珍稀,其包装上的水分也是不可小觑的”。
在藏品市场,“巧”包装炒作出来的主题远不仅仅是有纪念意义的重大事件或时间节点, “首次推出”也是颇有发挥空间的。
例如,上海世博会期间,某藏品电视广告便极力渲染“第一意味着升值的收藏定律”。广告称:“第一”往往是重要的价值保证。如我国发行的第一套2008年奥运邮票,第一套2008年奥运纪念币,其价格不断刷新,目前已经堪称“天价”。而百年世博会第一次落户中国,今年发行的纯金纯银“世博·一轴四馆大全套”,包含了多个“第一”:第一套“中国世博会”主题藏品、第一套“上海世博会”标志性藏品、第一套融合世博会会徽主题标志性建筑和四大核心元素的藏品。如此多的“第一”,定会像奥运藏品一样上演惊人的收藏奇迹。
刑事辩护案件判决公告
最新: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二审改判五年有期徒刑。
最新:贩卖毒品案,一审判决11月有期徒刑。
最新:走私毒品案,判决缓刑!
涉嫌合同诈骗400余万元,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
指控乔某某贩卖毒品罪,一审法院认定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决一年有期徒刑。
贩卖、运输11公斤冰毒,一审判决死刑,二审改判死缓。
最新:贩卖、运输11公斤冰毒,一审判决死刑,二审改判死缓。
最新:王某某组织卖淫罪,判决五年有期徒刑;
最新:刘某某持械聚众斗殴案,判决缓刑;
最新:赵某某容留卖淫案,判决一年四月有期徒刑。
最新:张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判决一年六月有期徒刑。
最新:张某某抢劫案,金额巨大,判决四年有期徒刑。
最新:徐某放火案,判决3年有期徒刑。
最新:王某某贩毒100克,判决11年有期徒刑。
最新:赵某某贩卖毒品案,3500克,判决死缓。
最新:孙某某走私普通货物案,判决缓刑。
最新:孔某某行贿案,判决缓刑。
最新:耿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判决缓刑。
最新:何某某故意伤害案,判决缓刑。
最新:刘某抢夺(手机)一案,判决7个月有期徒刑;
最新:王某贩卖毒品100克,一审判决11年有期徒刑;
最新:张某某抢劫案,数额巨大,一审判决四年有期徒刑;
最新:司某某抢劫、敲诈勒索案,抢劫罪未予认定,一审判决五千元罚金刑;
最新:孔某某行贿案,一审判决缓刑;
最新:刘某抢夺案,一审法院判决7个月有期徒刑;
最新:甄某走私珍贵动物制品(象牙制品)案,涉案金额70余万元,判决5年有期徒刑;
最新:朱某某强奸案,判决六个月有期徒刑。
最新:单某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情节特别严重,判决3年有期徒刑。
最新:张某运输毒品案(涉案近2000克冰毒),判决有期徒刑15年;
最新:沈某某贩卖、运输毒品案(涉案11公斤),判决10年有期徒刑;
最新:孙某某故意伤害(致死)案,判决有期徒刑13年;
最新:熊某盗窃案(价值6万余元),判决有期徒刑2年3月;
最新:张某某强奸案,判有期徒刑2年6月;
最新:李某某抢劫案,判决一年六月有期徒刑。
最新:鲁某某故意伤害案,致两处重伤、两处轻伤,判决四年有期徒刑。
最新:陈某某贩毒3000余克,最高院死刑复核发回重审。
最新:朱某某故意伤害案(重伤),判决缓刑。
杨某某涉嫌信用卡诈骗罪,金额达50余万元,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
高某涉嫌贩卖毒品达100余克,无罪释放!
辩护成功:职务侵占20余万,改为6万余元,判缓刑一年;
辩护成功:王某盗窃价值20余万,判决认定1万余元,判决缓刑!
辩护成功:贩毒3300余克,改判无期徒刑。
辩护成功:张某盗窃价值达7万余元,判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辩护成功: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决缓刑!
辩护成功:贩卖毒品罪,判决六个月有期徒刑!
辩护成功:杨某某抢劫案,认定自首、从犯,判决有期徒刑3年6个月;
辩护成功:强奸、抢劫、强制猥亵妇女三项罪名,判决九年六月有期徒刑。
辩护成功:韩某某抢劫罪改为敲诈勒索罪,判决一年三个月;
辩护成功:苟某某贩卖毒品罪,涉案毒品4000余克,判决无期徒刑!
辩护成功:贩卖毒品30余克,经辩护改为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决1年6个月;
辩护成功:赵某抢劫罪,判决有期徒刑二年;
辩护成功:张某寻衅滋事罪,判决九个月有期徒刑。
辩护成功:王某某盗窃案,判决有期徒刑六个月;
辩护成功:陈某某诈骗罪,判决有期徒刑2年(涉案金额达16万余元);
辩护成功:张某盗窃案,价值三万余元,判决有期徒刑一年;
辩护成功:经辩护成立自首,寻衅滋事案判九个月有期徒刑。(未赔偿、谅解)
辩护成功:姜某某涉嫌绑架罪,改为敲诈勒索罪,判决九个月有期徒刑!
辩护成功:信用卡诈骗罪(60余万元),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判决缓刑;
辩护成功:王某某抢劫三起,经辩护认定一起犯罪,判决有期徒刑四年;
最新:贾某某合同诈骗案,撤销案件。
辩护成功:冯某某持械聚众斗殴,判决缓刑;
辩护成功:黄某某持械聚众斗殴,判决2年有期徒刑;
最新:王某某抢劫案(入户持刀),经辩护立功情节成立,判决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最新:王某某寻衅滋事案,无罪释放。
最新:李某某受贿案,判决缓刑;
最新:李某某行贿案,免予刑事处罚;
最新:职务侵占金额近10万元,经辩护判决2年6个月;
李某某故意伤害案,判决缓刑;
赵某某故意伤害、盗窃案,判决有期徒刑二年;
韩某某交通肇事案(五死一伤),判决缓刑;
赵某某过失致人死亡案,判决缓刑;
徐某某故意杀人案,判决死缓;
张某某过失致人死亡案,判决缓刑;
杨某某故意伤害案,判决缓刑;
张某某故意杀人案,判决无期徒刑;
鲁某非法拘禁案,判决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李某某涉黑、开设赌场、非法拘禁、聚众斗殴案,判决有期徒刑七年;
董某某抢劫案(多次),判决有期徒刑六年;
高某某盗窃案,判决缓刑;
刘某某交通肇事案,判决缓刑;
丁某某故意伤害案,判决有期徒刑6个月;
最新:颜某(持械)聚众斗殴罪,一审判决有期徒刑1年!
最新:方某某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决缓刑。
齐某某故意伤害(重伤)案,(已判缓刑);
最新:吕某某重婚罪、窝藏罪,一审判决一年六个月;
最新:陈某某故意伤害案,判决缓刑;
最新:苏某某敲诈勒索案,法院判决缓刑;
最新:陈某诈骗罪,判决缓刑;
最新:王某强奸罪,判决有期徒刑6个月;
最新:陈某某非法经营罪,判决有期徒刑八个月!
最新:康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判决缓刑;
最新:马某抢劫罪,判决有期徒一年;
杨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判决有期徒刑1年;
张某非法持有枪支罪(情节严重)法院认定自首,判决有期徒刑三年
高某故意伤害案,判决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刘某故意伤害(致死)案,一审判决十年,二审法院改判七年
安某某抢劫罪(入户抢劫),判决有期徒刑4年6个月;
马某某抢劫罪,判决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扈某某敲诈勒索、盗窃案,判决有期徒刑3年;
梁某某持械聚众斗殴案(有期徒刑两年)
于某某容留他人吸毒案(拘役四个月)
曹某诈骗案(判决拘役五个月)
冯某某聚众冲击国家机关案(已判缓刑);
翟某某贪污案(判决无罪);
吴某某开设赌场案,(已判缓刑);
陈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故意伤害案(已判缓刑);
宋某某抢劫杀人案(判处有期徒刑3年);
孙某某交通肇事案(已判缓刑);
王某某保险诈骗案(已判缓刑);
郑某某盗窃案、包庇案(已判缓刑);
宋某某盗窃案(已判缓刑);
李某某故意伤害案(已判缓刑);
闫某某抢劫案(已判缓刑);
翟某某妨害公务案(已判缓刑);
孙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已判缓刑);
张某某非法经营案(判处拘役两个月);
李某某诈骗案(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朱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决有期徒刑1年;
朱某某故意伤害案(重伤),判决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张某某抢劫案(判处有期徒刑3年);
李某某敲诈勒索、诈骗案,判决有期徒刑4年;
张某某盗伐林木案(有期徒刑4年);
王某某诈骗案,判决有期徒刑4年;
吴某某故意伤害(致死)案(一审判处15年,二审改判7年)
李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故意伤害(致死)判处有期徒刑18年
专业刑事辩护律师
王朝阳律师,律师执业证号:11201200310184676,中共党员,天津行通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中国律师协会会员,天津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2023年天津市律师协会评为刑事专业领域专业律师;获天津首届最佳青年刑事辩护律师称号;2019年获天津市优秀刑辩律师称号;天津市政府法制智库专家;荣获天津市律师协会优秀党务工作者,及多届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称号。
王朝阳律师执业近二十年,系资深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办理过大量疑难复杂的刑事案件,众多成功刑事案件的积累,多年刑事法律生涯的磨砺,练就了成熟的刑事辩护胆略与谋略,更具备了善辩与敢辩的职业素质,所办理的全国各地重大一审、二审刑事案件均在社会上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受到当事人与委托人的肯定和赞许。多家媒体及网站报道过王朝阳律师办理的刑事案件,其中多数刑事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军事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死刑复核案件),如办理国内影响较大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走私犯罪案件、职务犯罪案件、毒品犯罪案件、故意杀人犯罪案件、涉枪犯罪案件、重大集资诈骗犯罪案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抢劫杀人犯罪案件、黑社会性质案件等重大疑难、复杂的刑事案件。
联系方式
刑事案件咨询电话:
13662015055(微信)13312080555
邮箱:tjbhfl@126.com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金融街中心A座一层和三层